门诊指南
发表时间:2023-08-07
门诊指南
一、挂号须知:
1.初诊患者及无诊疗卡/健康卡者请先到挂号窗口办理新诊疗卡/健康卡,办卡时请出示患者的身份证、省/市/区公费医疗证、医保卡/市民卡、老年证、军官证、护照等相关证件。
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选点患者请带身份证及医保卡/市民卡到收费处3、4号窗口办理选点手续。
无病历的患者请在收费处3、4号窗口购买广东省统一病历。
有诊疗卡/健康卡的患者,可持诊疗卡/健康卡到收费处3、4号窗口挂号,预约挂号已付费患者可直接到相应诊室报到后就诊,通过其它平台预约挂号但未付费患者需到挂号窗口取号后到相应诊室报道后就诊。
2.日间急诊挂号(7:30AM~晚8:00PM)在一楼收费处3、4号窗口挂号;
夜间急诊挂号(晚8:00PM~次日8:00AM)在一楼夜间收费处(咨询台旁)挂号。
3.门诊大厅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 7:30~12:00,14:00~17:00
周六、日 8:00~12:00
4.挂号限就诊当日、当次有效。
5.伤残军人(凭伤残军人证)和年满60岁以上的广州市老年人(广州市老年证)
实行挂号优先优惠政策,普通门诊挂号费用均减免1元。
对现役军人、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等实行优先挂号。
6.各挂号窗口不分科挂号。遇号满,可与出诊医生协商加号。
二、挂号收费标准:(包括诊查费)
普通门诊10.00元/人次
副高职称专家门诊20.00元/人次
正高职称专家门诊30.00元/人次
夜诊、急诊21.00元/人次。
病历:每本1.00元;诊疗卡:每张押金2.00元,凭卡退款;健康卡:凭实名身份信息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