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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院内比选公告(2024-12)

发表时间:2024-09-30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中医零星修缮工程项目2024-12)

(二)项目位置: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9号

(三)项目内容:医院门套、门禁、铝合金窗修换;跌落墙面砖铺贴;洗手间漏水维修;墙面漆面修复;消防水池漏水修复;地下室仓库翻新;排污管更换;集体宿舍翻新等等

二、项目内容

(一)报名及交递比选文件资料起止时间2024年0930日至2024年1011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棠石路9号8楼808室,联系人:林海宾,联系电话:020-32681714)。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四)签订合同60天内完成施工。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采购人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采购人、成交报名人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竣工日期,成交报名人应按最终竣工日期竣工,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期限为两年。

三、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报名人必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费用自理;项目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9号;现场勘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020-32681889

 

四、报名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采购公告格式填写《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采购公告格式填写《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采购公告格式填写《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修缮和装修工程供应商目录中备案,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五、报名文件组成,详见须知。

六、报名文件的提交

(一)文件份数:5份(1份正本,4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报名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且封面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报名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封面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报名人、报名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

(四)报名人应按公告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五)报名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文件。

(六)报名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发包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发包人对比选结果不作解释。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成功参加比选的报名人不足3家,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二)建设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经院内专家综合评分进行比选报告。

(三)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确定项目编制费用,报名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1.基建工程报名须知.docx

2.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x

3.工程量清单.xlsx

4.综合评分表(工程项目).docx

5.建设工程合同版本.docx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

                        2024年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