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医保小问答
我院已开通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等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相应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待遇参考参保地)。
下面为大家解答异地就医各种常见的问题如下:
问: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异地长期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异地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工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等。
问:参保人员如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问:如何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答:方法1: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扫下方“葵花码”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2)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在“粤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填写备案内容。
方法2: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扫下方“二维码”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异地就医备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异地备案”,根据提示填写备案内容。
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广东省内跨市就医执行广东省统一的三个目录标准,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报销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例如:河北省廊坊市某退休职工,2022年7月1日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费用总额64.29元,基金支付48.89元。此笔费用共两个药,按照就医地目录支付范围具体为:甲类药品阿卡波糖片32.52元,全部符合基金支付范围;乙类药品瑞格列奈片31.77元,其中28.59元符合基金支付范围,3.18元为乙类先行自付。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共计61.11(32.52+28.59)元,乙类先行自付金额3.18元,按照参保地的支付比例80%,基金支付48.89(61.11*80%)元。
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回到原参保地医保还能再使用吗?
答:为满足长期居住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允许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问:如果外出突然需要看急诊来不及“备案”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考虑到急诊抢救病人的现实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的急诊标识来认定是否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